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基建管理工作。
2.参与编制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了解和熟悉教学科研与基建相关的基本情况,了解和熟悉学院专业发展对基建和环境改造的基本要求;了解和熟悉师生员工生活特点、规律及其对基建的基本要求。
3.组织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4.协助学院其它职能部门管理校园土地。
5.组织做好学院新建项目的前期论证、概念设计,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前期审批手续的办理。
6.做好学院年度修缮项目的申报工作。
7.负责基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管理工作,并负责合同条款的确定、审查和执行。
8.严格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检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监督施工单位对所有工程材料的检验,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与保修工作。
9.严格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及使用,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单项工程的结算审核及报审工作。
10.及时办理竣工工程项目向学院项目使用部门的移交工作。
11.做好工程保修内质量跟踪回访工作,组织施工方进场质保维修。
12.做好建设档案整理、归档和使用查询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