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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5-2026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机构遴选文件

2025年09月15日 作者:  来源:

第一章遴选须知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邀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加遴选,承担我院2025-2026校内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机构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5-2026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机构遴选

二、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地落实我院项目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工作流程,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维护项目资金活动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邀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加遴选,确定2025-2026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服务单位。

(一)遴选组织机构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财务处。

(二)遴选机构服务有效期限

2025年-2026年。

(三)遴选费用说明

1.《遴选文件》免费领取,且不收取服务费。

2.中介机构参加遴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四)遴选机构数量

一家。

(五)遴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事前绩效评估20000元/个;预算资金评审4000元/个。

三、中介机构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学院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以及预算评审服务并及时出具相关报告;协调项目负责人完成我院其他项目管理工作。原则上参加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的项目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同时亦结合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四、对中介机构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经营范围。

(二)具有教育行业领域相关专业力量及一定规模的项目管理专家库,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要求今后参与我院事前绩效评估项目论证的专家至少三位,且其中至少一位为财务领域专家,能够提供专家论证相关过程资料。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本次遴选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学院组建考核小组对中标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至多签三年。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

前往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大兴校区办公楼财务处412室,或将报名材料快递,收件人:曲浩,联系方式:18811775617,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滨河街18号院。

(三)报名提交

报名时请按照遴选响应文件材料的要求提交各项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遴选评比标准

1.企业资质信用:10分

2.专业技术水平(近3年业绩):20分

3.服务方案:20分

4.投标报价:50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财务处 曲老师

电话:010-69241644-8019、010-69239240


第二章遴选要求

一、遴选响应文件材料要求

(一)企业资质信用

1.公司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二)专业技术水平

1.近三年相关业务业绩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专家库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服务方案

1.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单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资金评审的工作计划及流程说明、保障措施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

2.服务承诺情况。(须分别包含单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资金评审工作完成的最长时限)。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简历、职称证书、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其所从事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完成的项目代理业绩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价

报价单(按单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资金评审两项分别报价,加盖公章)。

二、相关说明及其他要求

(一)以上证明资料请提供承诺其真实性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遴选响应文件须按顺序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中标的中介机构在中标后如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我单位有权重新选择中介机构。

(三)在服务项目中出现重大过失的(因中介机构原因造成申请人投诉且投诉成功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因中介机构自身原因造成服务周期过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该中介机构将自动取消此次遴选资格。


第三章遴选评审办法及结果确定

一、组织评审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二)以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分后的平均分为参加遴选的中介机构的最终得分,以得分高低进行排名确定我院服务机构。

(三)财务处在学校网站上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财务处以书面形式将结果通知入选的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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