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顺利做好2021年度考核工作,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做好2021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1年12月31日仍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含长期合同制人员)
二、总结内容
结合2021年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三、提交流程
1.结合岗位实际自行下载附件(附件1、2、3),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工作总结(电子版)。
2.5月24日(周二)16:30前,按照本人目前实际工作部门,通过钉钉工作台“oa审批”提交部门负责人。
上传考核登记表操作流程:个人登录钉钉——选择“工作台”——oa审批——人事——2021年度事业单位考核——上传电子考核登记表——提交。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抄送组织人事处。
四、其他说明
2022年已经退休或离职人员仍需要参加2021年度考核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通知,在2022年5月25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组织人事处。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交年度考核表纸质签字材料放入本人档案。相关评优奖励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1: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3: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