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轻教职工廉政纪法知识学习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学院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年轻教职工队伍建设,推动年轻教职工担当“四个引路人”职责,争做“四有”好老师,不断增强纪法意识、底线意识和廉洁从教意识,根据市交通委机关纪委(巡察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年轻干部廉政纪法知识学习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学院年轻教职工廉政纪法知识学习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学习内容
(一)市交通委机关纪委规定必学必考篇目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7.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8.委党组书记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9.委党组关于违纪违法情况的通报。
(二)学院纪委推荐学习篇目
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新时代北京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4.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6.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7.关于北京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二、参加学习人员范围
(一)学院35岁(含)(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
(二)2021年(含)以来新入职教职工。
三、学习进度要求
(一)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党支部书记负责统一部署,党支部宣传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习采用取自主学习、集体学习和组织促学相结合的方式。
1.5月31前,应学教职工本人要确保普遍自学一遍原文。另外,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市纪委市监委网站、清风北京公众号等多种网络平台,学习相关材料,加深对纪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2.党支部4月—11月,至少组织4次集体专题学习研讨。可采取学习小组研讨、知识答题竞赛、案例分析讨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网听)案件庭审、观看警示视频等方式。
3.党支部纪检委员,至少每月提示1次督促应学人员完成学习任务。
4.8月31日、11月30日前,各党支部配合学院纪委办公室,组织应学人员完成两次知识答题竞赛活动。督促检查学习效果。
第一次测试重点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北京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次测试重点为《委党组书记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委党组关于违纪违法情况的通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北京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5.各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年轻教职工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将廉政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相结合,采取贴近思想实际、生动活泼、易于接受的教育方式,不断提高年轻教职工廉洁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6.随时准备参加市交通委机关纪委组织的答题考试活动。
附件:
1..纪法学习知识包
中共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