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二级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执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鼓励学生积极上进、成长成才,同时完善我院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交职院办发(【2020】13号。现将该办法转发给各院系,请各院系参照文件精神,开展2020-2021学年高职学生校内奖学金申报评审。
一、评审办法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交职院办发【2020】13号。
二、申报及评审范围
高职正式在籍在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三、申报及评审名额分配
见《2020-2021学年高职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
四、评审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定—二级院系评定—学院评定。
五、材料准备
(一)申请表材料
正确填写《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或《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校内单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
(二)支撑材料
各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
(三)二级院系评审材料
各二级院系正确填写《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3),并完成二级院系内部公示,同时提交院系公示意见照片。
六、名单公示
(一)二级院系评审公示
二级院系评审确定名单后,应在院系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院系公示意见拍照提交大兴校区李艾老师处(钉钉提交即可)。
(二)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评审确定名单后,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奖评优名单。
七、奖学金发放
院系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艾老师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全院数据后提交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制表发放,奖学金一次性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八、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成立各专业院系评审工作小组,确保评审质量,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经发现初审条件不合格者,将直接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
(二)各院系必须按时报送校内奖学金相关材料,如果未按时报送,视同放弃。
(三)材料报送形式: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以二级院系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校区负责人,由校区负责人汇总核实后提交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李艾老师处存档备查。
(四)材料提交时间:班级评审上报院系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院系公示时间不得晚于11月24日(即11月30日前完成公示),各校区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于12月1日提交至李艾老师处,12月10日前完成学院2020-2021年度校内奖学金评审,开始汇总造册进入奖学金发放流程。
工作联系人:
岳清 13426007768
李艾 13426314702
燕平(海淀校区) 13693575677
李颖(通州校区) 15810887002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党委学工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8日